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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机制与市场机制的水乳交融式结合

发布人:zml  发布时间:1990年09月12日 23:27:04  浏览量:

在社会主义经济中,计划能否与市场结合,如何与市场结合,这是自二、三十年代以来一直为人们所关注的命题,特别是近年已成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讨论中的一个焦点。这个问题,涉及对社会主义经济运行方式及基本特征的理解,关系到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和经济体制目标模式的选择。必须从理论上探讨清楚。张振斌同志在《计划与市场:结合方式的现实选择》(见《中国经济问题》1989年第6期,以下简称《选择》)一文中,提出了计划与市场“二元式渗透结合”模式,对计划与市场在现实基础上选择结合方式作了有益的探索。但这一模式仍有许多理论问题值得商榷,特别是它并没有解决计划与市场的实际对立问题。我认为,要使计划与市场从根本上消除对立关系,真正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必须采取“水乳交融”的结合方式,使计划机制与市场机制全面融合起来,形成浑然一体的融合制约机制,并由这种融合制约机制产生综合调节作用。[1]

一、计划与市场结合模式若干观点的共同缺陷

怎样创立计划机制与市场机制有机结合起来的社会主义经济运行机制,是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也是正在进行改革的社会主义各国所面临的共同课题。最早研究这一课题的是苏联、东欧经济学家。波兰兰格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布鲁斯的《社会主义经济的运行问题》、南斯拉夫卡德尔的《南斯拉夫计划制度》、霍尔瓦特的《计划与市场》、匈牙利涅尔什•雷热的《我们的主要任务是提高经济效能》、科尔内的《理想与现实——匈牙利的改革过程》、《匈牙利的改革——通往市场经济的途中》、捷克斯洛伐克奥塔•锡克的《社会主义的计划和市场》、《论社会主义经济模式》、考斯塔的《社会主义的计划经济理论与实践》、民主德国米塔格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及其在德意志民主共和国的应用》、苏联利别尔曼的《提高社会生产效果的经济方法》、阿甘别甘扬的《根本改革的纲领》、阿巴尔金的《经济理论和改革实践》等,都是在深入研究计划与市场关系基础上形成的重要成果,它们包含着大量真知灼见,为我们解决计划与市场结合问题提供了丰富的思想材料。然而,苏联、东欧经济学家的理论,不仅体现着他们本国实践的特点,还存在着一些始终未能找到令人信服的解决办法的问题。苏联、东欧经济改革中,因不成熟理论导致不成功实践的教训,我们应引以为鉴,尽力避免。

在我国,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研究计划与市场结合方式的文章,在经济理论研究中占有很大比重,其主要观点综述起来,大体可归纳为以下几种:⑴“主从结合说”:计划处于统领、驾驭市场的主导地位,市场机制在计划手段的牵引、调整下发挥辅助作用。⑵“板块结合说”:把国民经济划分为两块,其中为全社会所必需的、关系到国计民生的生产和建设这一块实行计划调节,除此之外由市场调节。⑶“渗透结合说”或“胶体结合说”: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通过相互渗透,使两者在交叉面上胶合为一体,属于交叉面上的产品既受计划调节,又受市场调节。⑷“消长结合说”: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的关系是此长彼消的关系。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总趋势,是由商品经济过渡到产品经济,在这个发展过程中,计划调节将由少到多,由弱到强,而市场调节则由多到少,由强到弱。⑸“梯度式结合说”:在社会各种产品的总量→大类→品种这一梯级序列中,计划调节的作用呈递减趋势,市场调节的作用则呈递增趋势。⑹“钟摆式结合说”:从社会主义经济的实际运行过程看,计划调节过强之后必然变弱,市场调节过弱之后必然变强,两者强弱先后交替好似钟摆来回晃荡。⑺“宝塔型结合说”:在国民经济调控体系中,国家、市场、企业分列上中下三个部位,呈宝塔状,处于顶部的国家运用计划,以向处于中部的市场输入经济参数等方式直接调节、控制市场,再通过市场间接调节、控制处于底部的企业,等等。

上述这些观点有不同的分析角度和侧重点,如果仅就某一方面来说,它们或许都是可以成立的,是正确的,但总的来看,它们有一个共同缺陷:就是形式上解决了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的结合问题,而实际上仍把计划与市场看成是对立关系,仍然把计划机制与市场机制看成不是一个实体,而是两个实体。这一缺陷的直接结果就是造成我国改革以来经济理论上一直存在着两种基本思路的分歧:一部分同志强调发展计划经济,他们的注意力集中在计划上,主张尽可能多地利用计划机制,以保证合理配置短缺资源;另一部分同志强调发展商品经济,他们的注意力则集中在市场上,主张尽可能多地利用市场机制,以保证我国经济发展有足够活力。理论上的分歧必然会影响到决策方案的选择,而决策是否正确,对经济体制改革和发展国民经济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当决策者偏爱前一种理论主张时,往往忽视市场机制的作用,这在传统体制的调控机制尚未根本改变的情况下,容易回到老路上去,造成一统就死的后果;而偏爱后一种理论主张时.则又往往忽视计划机制的作用,这在新旧体制转换期间和市场机制不健全的条件下,易造成宏观失控和经济秩序混乱。理论上的不一致终于导致了实践上左右摇摆:改革十年中先后出现了1980年、1984年和1988年三次宏观经济明显失控的现象,并由此引起三次大的经济调整,且一次比一次严重。

张振斌同志在《选择》一文中提出的计划与市场“二元式渗透结合”模式,比起“板块结合”和一般“渗透结合”等模式来,理论上向前推进了一步,内在结构相对较合理;比起“宝塔型结合”模式来,似更贴近目前我国经济现实,可行性相对较大。但是,“二元式渗透结合”模式也没有从根本上消除上述各种结合模式的共同缺陷,而且它本身还包含着不少新的难以克服的理论矛盾。

《选择》在阐释二元式渗透结合模式时说,整个经济生活中始终存在着两个相互依存和制约的部分:宏观部分以计划调节为主,同时受到市场机制的制约;微观部分以市场调节为主,同时受到计划调节的制约。这里,计划机制与市场机制,不是密不可分地融合为一个统一的机制实行调节,而是两者都有自己的调节范围。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在宏观经济中不是作为一个整体出现,而是表现为一主一从的关系;在微观经济中也不是作为一个整体出现,也有一主一从的区别,两者的对立是显而易见的。《选择》把社会主义宏观经济看成是计划调节为主的经济,把微观经济看成是市场调节为主的经济,从而把宏观经济与微现经济的关系看成是“二元”关系,这是不科学的。经济分析中,宏观是就整个经济现象而言的,微观是就个别经济现象而言的,微观经济活动的总和构成宏观经济活动,宏观经济与微观经济逻辑上是属种关系,两者只能是性质相同的一元经济形式,不可能是性质不同的二元经济形式。

《选择》把计划与市场融合机制的综合调节作用,简单、机械地区分为宏观经济以计划调节为主,微观经济以市场调节为主,倘若泛泛而论,不涉及具体经济活动,这或许还是讲得通的。但如果涉及到具体经济现象,那就不是这么回事了。计划与市场融合机制发挥出来的调节强制力,是由计划机制与市场机制的矢量合力组成的,它必须随着时间、地点、部门和产品的差异经常变动,才能对社会主义经济实行有效调节,因此它要求内在的计划机制与市场机制的力量对比经常改变。这使得计划机制与市场机制在融合机制的矢量合力中,尽管有强弱、主次的差别,但两者没有固定的强弱、主次位置。就宏观经济角度说,在计划与市场融合机制中,计划机制可以处于主要地位,发挥较强的调节作用;市场机制也可以处于主要地位,发挥较强的调节作用,如国家为了实现总供给与总需求平衡而采取赤字财政政策,又希望避免由此引起通货膨胀,需要向银行透支时,就必须主要依靠资金市场机制的作用力,主要通过它的调节作用筹集闲散资金,再以透支形式弥补财政赤字。就微观经济角度说,在计划与市场融合机制中,计划机制作用力与市场机制作用力的主次位置也是经常变动的,并不都是以市场调节的力量为主,如浙江普陀山每逢三伏盛夏水源严重短缺,又值避暑高峰时,为了保证全岛各个旅馆的生活用水,就只能主要依靠计划机制的作用力来调节:自来水厂按计划实行定时定量供水。

《选择》根据二元式渗透结合的设想,进一步推论计划与市场的结合部在于各项经济政策,这个看法也是值得商榷的。在社会主义经济中,计划调节主要反映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的要求,市场调节主要反映价值规律的要求。显然,计划与市场的结合部,必须能够同时反映这两个规律的要求。它不是别的,只能是人们对这两个规律同时自觉地加以运用。计划与市场的结合部是通过必要的形式来体现的。可以说,凡是人们能够同时自觉运用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和价值规律的手段,都能成为体现这一结合部的形式,它主要包括:国家指令性计划、指导性计划、经济杠杆、经济政策和经济法规等。因此,经济政策只是体现计划与市场结合部的众多形式之一,而不是唯一形式,更不是这一结合部本身。

此外,用“渗透”一词表述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的结合方式亦嫌欠妥。“渗透”结合,只是说明计划与市场两种调节方式可以相互交叉,两者在交叉范围内有兼容关系,而这种兼容关系也只是你可渗透到我之中,我也可渗透到你之中,但你我之间的界限仍然泾渭分明,并没有将你我有机地融合为一体。在“渗透”结合的状态下,计划机制与市场机制能以兼容关系调节的,也仅限于两者交叉范围内的经济关系。至于两者交叉范围以外的经济关系,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是无法相互渗透的.显然它们只能保持纯粹状态下的功能和作用方式,彼此分开各自独立地进行调节。可见,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用“渗透”的方式结合.是无法解决两者实质上的对立的。

二、计划机制与市场机制水乳交融结合模式的基本框架

要消除上述计划与市场结合模式若干观点的共同缺陷,要使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不仅形式上,而且实际上都能有机地统一、结合在一起,要使计划机制与市场机制真正作为—个实体而不是作为两个实体发挥调节作用,必须采取“水乳交融”的结合方式,并使它们一旦融合起来,便是水在乳中,乳在水中,再分不出也不必区分那是水,那是乳。当然,“水”与“乳”的“比例”,可以根据不同时间、不同地区、不同部门和不同产品而有所区别。

计划与市场水乳交融结合模式,不是凭空构筑的,它基于我国现实的经济发展状况,是由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性质决定的。

⑴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运行过程,产生了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要求水乳交融结合的内在引力:从社会主义经济角度看,在我国资源普遍短缺的总背景下,它面临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是,把有限的供给按一定程序合理分配给不同的需求者,并根据国家、民族和社会的整体利益,优先安排急需发展的领域和项目。而这一问题,又是存在于千变万化、参数无穷的现代商品经济活动中的。因此,为了做到尽可能及时、准确、有效地调整资源配置,就必须把计划调节建立在市场机制的基础上,通过市场调节表明的供求状况,以及与此相关的社会实际生产能力和当前消费水平,制订、实施和调整经济计划。再从商品经济角度看,它是在“不平衡——平衡——不平衡——平衡”的形式中运动的,市场机制也正是在这种运动过程中调节生产和消费、供给和需求的,它只有与计划机制有机地融为一体,才能在一定时间内减少供求不平衡出现的频率,相应增加供求平衡出现的频率,才能缩短供求不平衡经历的时间,相应延长供求平衡经历的时间;才能降低供求不平衡的强度,相应提高供求平衡的强度,才能更有效地发挥自身的调节作用,促进商品经济稳定、协调地发展。

⑵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内在众多规律同时发生作用,必然会形成计划机制与市场机制水乳交融的矢量合力。一个客观现象的产生,一个客观结果的形成,不是由单个规律的作用所决定的,而是由众多规律融合起来的作用所决定的。例如,一根木头顺流漂浮而下,它要受到万有引力规律的作用,要受到水对物体浮力规律的作用,要受到水的运动规律作用,还要受到风浪阻力规律的作用等。这些规律所产生的强制力,不是像同一平面上的几条平行直线,各自分开单独作用在木头上,而是以一个互相依存、互相制约、互相融合、紧密交织的运动整体共同作用于木头上。对于社会经济现象来说,也不例外。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中,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价值规律及其他经济规律也是作为一个运动整体发生作用的。以反映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为主的计划机制,与反映价值规律为主的市场机制,尽管两者作用力的方向有时并不完全一致,但它们在对社会主义经济起调节作用时,从来不是独自进行的,而是以水乳交融,矢量相加的合力形式出现的。

计划与市场水乳交融式结合的具体形式,表现为计划机制与市场机制的整体融合。计划机制指企业、市场与计划之间建立起来的有机联系和制约关系,以及相应的组织结构和功能。它是国家为了实现计划目标,通过经济计划、经济政策、经济杠杆、经济法规和物资吞吐等手段,对国民经济运动进行调节和控制而形成的。它包括财政平衡机制、物资平衡机制、信贷平衡机制、劳动力平衡机制和外汇平衡机制等内在机制。市场机制指供给方面与需求方面同市场信号的有机联系和运动,也就是市场机体内的供求、竞争、价格、信贷利率、汇率、工资等各种市场要素所形成的有机制约体系。它由价格机制、信贷利率机制、工资机制、竞争机制等内在机制组成。实行计划与市场水乳交融式结合,就是使计划机体的诸构成要素、诸内在机制,与市场机体的诸构成要素、诸内在机制全面融合起来,形成一个不分你我、不可分割浑然一体的融合制约体系,并由这种融合制约体系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中产生综合调节作用。

在水乳交融结合模式中,计划机体各种内在机制不是独立存在的,而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市场机体各内在机制的状况也与此完全相同。而且,计划机体的各种构成要素同时存在于市场机体中,市场机体的各种构成要素也同时存在于计划机体中。因此,计划机体的各个内在机制不再单纯是某一计划机制,市场机体的各个内在机制也不再单纯是某一市场机制,它们彼此都与对方的构成要素一起形成新的制约关系。例如,物资平衡机制,不再单独是物资供给与需求同计划之间的有机联系,一方面,它要受到其他计划机制的制约;另一方面,它已融入竞争、价格、信贷利率、工资等市场要素,能反映商品供求同价格之间的有机运动,能反映信贷资金供求同利息率之间的相互制约关系,还能反映工资变动与劳动力供求变动之间的有机联系。又如价格机制,也不再单纯表现为商品供给与需求同价格之间的有机联系和运动,一方面,它要受到其他市场机制的影响和制约;另一方面,它已融入经济计划、体现计划意图的经济政策、经济杠杆和经济法规等计划要素,将受到财政平衡机制、物资平衡机制、信贷平衡机制和劳动力平衡机制的制约。

计划机制与市场机制水乳交融形成的融合机制,包含着来自计划方面的和来自市场方面的无数互相交错的力量。它对生产和需求发生调节作用时,各个内在机制的力量仅仅表现为整体合力的一部分。某个内在机制作用方向和强弱程度的改变,如果在基本上不变动别的机制对其制约关系的条件下,可以通过它本身构成要素的自然变动或计划与市场互融要素的调整来进行,如果在基本上不改变它本身作用力的条件下,则可以通过调整其他机制的制约力量来达到。例如,价格机制要从促进某种产品生产转向抑制这种产品生产时,在计划机制和别的市场机制对它的制约关系大体维持原状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其构成要素的自然变动,即供求对比随价格信号的改变而变化来进行,也可以通过个别或全面调整融入价格机制的供给方面、需求方面、价格信号三者中的计划要素来进行。假若此时不宜轻易改变价格信号,必须维持原有的价格水平,而当这一价格对生产者仍有较大吸引力,同时光靠调整融入此种产品供给和需求中的计划要素尚嫌不足改变价格机制的调节方向,那么可以通过调整其他机制的制约力量,扭转价格机制的作用力。如通过调整财政平衡机制,对这种产品取消财政补贴(如果原来有的话),征收消费税,变低税率为高税率;通过调整信贷平衡机制,对其收紧贷款额度,取消贴息优惠,提高贷款利率;通过调整物资平衡机制,严格控制生产这种产品的能源和统配物资供应等,使这一产品在原有价格水平上同时对生产者和消费者产生不利的经济结果,从而使价格机制改变调节方向,起到抑制其生产的作用。

与其他模式相比,水乳交融结合模式产生的综合调节功能,更适合于我国目前经济生活的实际情况,更有利于稳步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它易于解决国家运用市场机制实现计划目标时所遇到的某些关键性难题。市场机制不管具体形式如何,都表现为以特定市场信号把供给和需求联结在一起。供方与需方对同一市场信号往往采取截然相反的经济行动,因为对供方有利的信号往往对需方不利,反之亦然。但对于某一产品来说,只有当它对供需双方均有利时才能有效地增加生产,只有当它对供需双方均不利时才能有效地减少生产。如何使供需双方依据同一市场信号采取相同经济行动呢?这是其他结合模式难以解决的问题。例如,《选择》在阐释“二元式渗透结合模式”时认为,社会主义经济存在着限制性市场和非限制性市场,政府可以通过调整两者的比例,使市场运行体现宏观经济要求,并通过调整限制性市场的商品价格,进而影响非限制性市场价格的运动,从而使得市场价格的总水平处于计划调节之下。《选择》把社会主义市场区分为限制性市场和非限制性市场,实际上是计划与市场“板块式”结合理论的投影。这还不是主要的,关键在于国家仅仅通过控制、调整价格信号,是无法调节限制性市场的商品供求的,当然也无法影响非限制性市场的价格及其供求变动。譬如,国家想在限制性市场通过调整价格信号促进某种产品生产,那么从供给方面看应该是提高价格,但从需求方面看则应该是降低价格,这对国家来说是一个解决不了的矛盾。国家倘若要同时既在供给方面提价,又在需求方面压价,那么国家就必须包揽商品的收购和销售,这等于在限制性市场部分保留或者恢复过时、僵化的高度集中体制。这一难题对于计划与市场水乳交融结合模式来说是容易解决的。在水乳交融结合模式中,如果国家为了实现计划目标,想通过调整价格信号促进某种产品生产的话,只要对供需双方提供相同的价格信号就行了。因为,假若调整后的价格对供方有利而对需方不利,将会产生商品供给增多而需求减少时,国家可以通过调整计划与市场融合机制的内在力量,运用除价格机制以外的其他机制的作用力,定向产生比较有利于需求者的经济结果,使得这种商品在既定价格条件下对供需双方都有利,从而保证它在供给量增多的同时需求量也随之增多。因此,水乳交融结合模式可以用同一价格信号促使某种产品向着预定计划目标稳定而迅速地发展。

三、计划与市场水乳交融结合而成的机制类型及其运用

我国经济中,区域之间的发展水平很不平衡,产业之间的技术状况相差甚远,资源之间的短缺程度高低不一,计划机制与市场机制实行水乳交融式结合时,它们的“比例”即两者的强弱程度和主次位置,必须因时因地因物而异,不能简单划一、固定不变。只有根据具体经济现象,确定计划机制作用力与市场机制作用力水乳交融结合的适当比例,并根据各种经济条件的变化及时作适当调整,才能使它们恰如其分地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中,在社会再生产的各个方面有机地融为一体。计划机制与市场机制,无论是调节产品,还是调节资金或劳动力,都可以有多种多样的融合“比例”,从而呈现各种类型的具体融合机制。它们主要有:

(一)强计划——弱市场机制(简称强计划机制)

其基本特征是,市场机制的三个基本要素,即供给方面、需求方面和市场信号(商品市场之价格、资金市场之利率、外汇市场之汇率,劳动力市场之工资等),均与指令性计划融为一体。它是实现计划目标,体现计划意图最强的融合机制。它所涉及的经济领域大体包括:

⑴由于自然资源稀缺或特定生产技术所限,长期供不应求的短线领域,如有色金属;

⑵由于投资条件和固定成本比例很高、当前收益低,若采用别的融合机制调节,非但难以形成市场均衡,甚至可能成为发育严重不足,以致引起宏观经济运行失调加剧和发展总水平低下的领域,如骨干基础设施、关键性高技术产品、大型骨干重点工程;

⑶能够获得垄断高额利润,是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来源,不允许自由竞争的领域,如烟草、机场、海港;

⑷对增强国民经济发展的整体力量和后劲有重要作用,但本身盈利很少,甚至需要长期财政补贴的领域,如基础科学的研究开发、公用事业、环境保护;

⑸为加强国家宏观调控的经济职能,为保卫国家安全,必须由国家直接经营的领域,如银行、铁路、邮政、电讯、国防、航天等部门。

在水乳交融结合模式中,作为计划机体构成要素的指令性计划,已经吸纳了市场机体的构成要素,它是在精确计算和预测市场变动趋势的基础上制订出来的,它在实施过程中,除了可以随时参照现行市场商情作适当调整外,还可以通过改变其他计划要素和市场要素对它的制约关系,使它贴近市场运行参数,它的适用范围只限于必要而又可以用现代科技手段精确计算的经济活动。在强计划机制中,由于指令性计划同时融入市场机制的三个基本要素里,因此,这一融合机制的实际调节范围,不是上述它所涉及领域的全部经济活动,而是其中的一部分,它一般限于上述领域中供给量、需求量和市场信号三者能同时精确计算的经济活动。在国家能够精确计算与合理安排生产、供应和需求的经济活动中,强计划机制是最简明、最少损失的调节方法。

受强计划机制调节的产品,大都是社会总产品中严重短缺的部分,其中不少是短线基础产品,它们的供给弹性和需求弹性往往相当小,供求状况不能随价格信号改变作出灵敏反应。在短缺没有适当缓和与产业结构失衡尚未根本扭转的情况下,它们的价格不宜轻易改变。否则,将引起后续加工产品成本激增,其价格也水涨船高,最终必然导致“比价回归”。强计划机制在调节短线基础产品的过程中,必须依照准确预测的可供量,必须根据整体利益和公平、效率原则,确定需求轻重缓急的先后次序,参照市场物流的运行路线,实行定向定点定量供货,使实际需求量限制在有效供给量之内,并在此基础上,让价格稳定在这样一个水平上,它能产生供方所得利益略大于需方所得利益的经济结果,以便促进生产,逐步缩小供需缺口。当然,稳定价格,只是否定随意涨价,并不等于冻结价格。倘若发现价格已不能产生供方比需方更有利的经济结果,或者已造成供方所得利益远远大于需方所得利益时,就应及时校正指令性价格。

(二)中强计划——中弱市场机制(简称中强计划机制)

它的基本特征表现为,在供给方面、需求方面和市场信号三个市场机制基本要素中,有一个或两个基本要素与指令性计划融合在一起。它在体现计划意图上,仅次于强计划机制。它的适用范围比强计划机制宽,在强计划机制所涉及的领域中,凡不宜采用强计划机制调节,而供给量、需求量和市场信号三者有一项或两项必须融入指令性计划,且能精确计算的经济活动,都可用它来调节。中强计划机制有多种具体形式,它们因融入指令性计划的市场机制基本要素不同而不同,用它们调节产品时,可视资源的短缺程度、发展的紧迫性、优先安排某些发展的必要性及产品本身的性质、特点,作适当选择。一般说来,以下几种情况较常见:

⑴产品的生产规模大且固定成本比例高,生产者相对集中,进入它的生产领域障碍较多,投资主要由政府决定,生产所需的原材料、能源和运输条件等,大多由政府主管经济的部门负责安排并切实加以保证,但消费者人数众多,比较分散,影响消费的社会因素复杂,需求弹性较大而且经常变动,例如某些满足社会特殊需要的药品、某些高档耐用消费品等,它们可以仅在供给方面,或让供给方面和价格信号同时融入指令性计划,需求方面则可融入指导性计划,或只需与经济杠杆、经济政策结合在一起。

⑵产品的需求质上比较稳定,影响需求变动的客观自然因素及组合概率不难估计,购买者相对集中,需求批量大或批量虽小但易于控制,需求满足的合理程度对国家整体利益的影响敏感,但生产者经营规模小,分散性强,固定成本低,各个生产单位所处的具体条件和生产能力千差万别,难以对一切单位的生产能力都了如指掌,例如某些作为重要轻工业原料的农产品。它们可以仅在需求方面,或让需求方面和价格信号同时融入指令性计划;供给方面则可采取合同订货形式,要求生产者按合同规定的数量、品种和质量提供产品,或融入其他体现较强计划指导性的计划要素。

⑶产品短缺严重,倘若听凭市场局部均衡产生价格不断波动,将无法确定和实施优先发展的领域和项目,会妨碍资源的合理配置,但产品供给缺乏弹性而需求富有弹性,供给变动趋势易于了解而需求变动趋势难以精确预测,它们的价格信号,通常包括供给方面应融入指令性计划,需求方面应在保证满足优先发展的领域和项目的前提下融入指导性计划。

⑷产品的交易规模大且交易固定成本比例高,进入市场障碍多,但不宜用强计划机制调节的,可在价格信号,同时依据实际情况在供求双方之一方融入指令性计划。

⑸产品交易规模小而交易场所分布有限,货物流转量、平均成本和平均利润测算方便,供给和需求都缺乏弹性,但买卖双方关系稳定,供需缺口不大,假若它们有必要采用中强计划机制调节,那末只需仅将其价格信号融入指令性计划。

(三)半计划——半市场机制(简称半计划机制)

它的基本特征在于供给方面、需求方面和市场信号三个市场机制基本要素均融入指导性计划,商品的供给量、需求量和价格都有一定计划指标,但这些指标可以浮动,富有弹性,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正、补充,灵活变通,同时国家将通过调整信贷利率和信贷额度,改变税种、税率,控制工资总额,给予或取消优惠政策和各种补贴,及时发布经济信息等办法,制约商品供求和价格变动,使它们朝着预定计划目标实现动态平衡,并取得较高微观和宏观经济效益。适于采取半计划机制调节的产品,通常生产规模较大,进入生产领域和市场有一定障碍,主要由国有企业生产,市场参与者也以国有企业为主,并有少数集体企业、其他所有制企业和个人消费者。它们多数为供需缺口不大,或者虽属短缺,但不是由于自然资源稀缺和特定生产技术限制所造成,能用经济杠杆诱导促成市场平衡。它们主要是加工工业产品,特别是一些次要设备、半成品、零部件和某些生活必需品。

(四)中弱计划——中强市场机制(简称中弱计划机制)

它的基本特征是,在供给方面、需求方面和价格信号三个市场机制基本要素中,有一个或两个基本要素融入指导性计划,另外两个或一个基本要素与方针、政策、法规、舆论等计划机体弱要素融合在一起。如果撇开市场机制基本要素与政策、法规等不同弱计划要素融合的差别,仅就怎样融入指导性计划来看,中弱计划机制包括:仅价格信号、供给和价格信号同时、需求和价格信号同时、供给和需求同时、仅供给方面、仅需求方面融入指导性计划等六种具体形式,其中前三种较常见。中弱计划机制比半计划机制的适用范围宽,灵活性大。用它调节产品时,应先全面分析供方或需方经营活动的可控程度,生产的相对规模大小,固定成本的比例高低,进入市场的障碍多少,购买者和出卖者的分散状况以及产品本身的性质等因素,然后选定合适的具体形式。宜采用中弱计划机制调节的产品主要是消费品,尤以选购品和特殊品居多。

(五)弱计划——强市场机制(简称弱计划机制)

它的基本特征表现为,供给方面、需求方面和价格信号三个市场机制基本要素,全都只与方针、政策、法规、工商行政管理、舆论监督等弱计划要素融合在一起。它是计划机制作用力最弱,市场机制作用力最强的融合机制。宜于用弱计划机制调节的产品,常具下述特点:生产规模小,固定成本低,不争短缺资源,投资自由进出,生产者和消费者人数众多,分散性很强,生产条件和市场需求经常发生变化。它们主要是消费品中的非必需品和非耐用品。

上述分析可知,在水乳交融结合模式中,计划机体的诸构成要素与市场机体的诸构成要素实现了全面融合,无论是计划机制,还是市场机制,都同时包含着计划与市场两方面的要素,因此,这一模式有可能使计划机制与市场机制在实际运动中取长补短,变摩擦和冲突为联合和互补,有可能实现两者的最优结合,做到既能保持计划机制对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又可避免其呆板性,既能保持市场机制的灵活性,又可避免其盲目性。计划与市场水乳交融结合而成的不同类型融合机制,有不同的适用范围和调节要求,只要我们经过不断探索和反复实践,是不难发现和了解它们的。如果我们能够依据不同时间、不同区域、不同部门产品的不同性质和特点,并紧密结合产业结构调整、投资体制与计划体制改革、完善价格体系与市场体系、规范企业行为等改革步骤,选择适宜的计划——市场融合机制,实行有效调节,不去硬性划分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的绝对范围,不搞价格改革孤军深入、快速到位之类做法,就将使国民经济在“微调”中,而不是在大起大落大调整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



[1]本文作者张明龙,以《计划机制与市场机制:水乳交融式结合——兼与张振斌同志商榷》为题,发表于《中国经济问题》1990年第5期;《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1991年第1期摘载;胡培兆等著《中国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思想研究》等专著引用主要观点;吴敬琏主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全书》辑目;获金华市政府哲学社会科学1989~1990年度优秀成果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