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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促进创新政策支持体系的建议

发布人:zml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04日 21:18:04  浏览量:

编者按:该文共分三部分,前两部分着重回顾和总结了台州促进创新活动政策支持体系形成的过程,台州促进创新活动政策支持体系已产生的效果,这里限于篇幅重点刊出其第三(建议)部分。张明龙委员认为,进一步完善台州创新政策支持体系既需要政府出台促进创新活动的统领性政策,还要探索政策的系统性、多样性和交替性,使不同政策相互密切配合,有效地形成矢量合力。

建设促进创新活动政策体系,我市已积累了丰富的可资借鉴的经验,其中比较突出的有两个方面:一是注重政策支持体系的前后时差配合。如“131工程”文件实施到期,出台了“211”工程和“128”工程文件,之后又出台了“513”工程文件,使培育龙头企业、促进创新活动的政策保持连续性。二是注重不同政策的调节功能配合。如在制定一系列通过壮大企业推动民间创新政策的同时,又制定一系列通过壮大主导产业推动民间创新的政策,还着眼于壮大区域竞争力而制定促进创新的一系列政策,这些政策尽管有不同的调节目标,但它们在促进创新活动开展方面,却是高度一致的,从而使它们的功能相互配合形成矢量合力。然而,台州促进创新活动政策体系的建设成果,不少内容是在实践中摸索形成的,具有原创性质,但缺乏科学理论的指导和现成经验的参考,加上时间又不长,所以还有许多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为此,建议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出台促进创新活动的统领性政策

目前,台州促进创新活动的政策,都散布在培育龙头企业、壮大主导产业和加强区域竞争力等文件中,没有一个专门针对民间创新活动或知识产权的文件。这样,尽管民间创新活动在各类文件相关政策的推动下,蓬蓬勃勃地发展起来,但缺乏一个总纲加以协调,难免会出现某些矛盾和冲突。因此,需要抓紧研究制订促进创新活动的统领性文件,可以叫做《台州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纲要》,并制订《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保护知识产权和促进创新活动的若干意见》。以此统领台州知识产权和民间创新活动工作,逐步建立以人才为支撑的知识产权和民间创新体系,行政司法并行运作的知识产权和民间创新保护体系,社会共享的知识产权和民间创新公共服务体系,以及科学有效的知识产权和民间创新管理体系。台州是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应进一步贯彻有关工作方案,稳步推进试点城市建设的各项内容。继续开展企业专利示范工作,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型民营企业,将知识产权工作引入并贯穿于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的全过程,提高企业防范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本领。要查处和制裁涉及知识产权和民间创新成果的侵权行为,及时有效地处理知识产权和民间创新成果的侵权和纠纷案件,努力形成知识产权主管部门与工商、文化、公安、法院等部门齐抓共管的新局面,保护和提高企业开展自主创新的积极性。要加快品牌建设,对台州重点企业和品牌产品,特别是技术含量高、市场容量大、高附加值、高效益的产品,给予重点培育和扶持。特别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更是要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和产品,率先成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知名品牌。

2.形成促进创新活动的系统性政策

台州有些促进创新活动的政策,往往只针对整体对象中的某一部分进行调节,对其他部分不发生作用,致使政策的覆盖面十分有限。如通过培育龙头企业促进创新的政策,涉及对象仅是年销售收入超过亿元,甚至十亿元的大企业,对于年销售收入亿元以下但有较强创新能力的一些中小企业来说,享受不到政策的优惠。同时,运用的政策杠杆也没有重视系统性,大多只使用财税、技术、土地等少数常用的几种,其他政策如人才政策等用得不多。因此,应加强政策的系统性,使政策的调节对象能涉及整体的各个方面,就企业来说,既要通过“一企一策”等办法促进大型企业的创新活动,又要重视中小型企业的创新要求,特别是要加强对产品科技含量高中小型企业的政策支持。另外,还应考虑政策杠杆的系统性,尽量综合运用多项政策共同支持同一创新主体。

3.制定促进创新活动的多样性政策

台州不少促进创新活动的政策,主要着眼于调节受体的同一性,而对它们的差异性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用同一标尺来衡量和调节不同对象,结果使政策的效用打了折扣。如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的文件提出,着力建设10个全国性先进制造业基地。把汽车、摩托车、医药化工等现代技术要求很高的产业,与工艺品、家具和果蔬罐头等主要依靠传统特色技术的产业混合在一起,以同一政策进行调节,结果难以取得理想的效果。因此,需要根据不同类型、不同技术要求的产业制订多样性的文件,使政策具有更强的针对性,便于它们能够更有效地促进创新活动。台州在完善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的文件时,需考虑不同产业在产品、技术、工艺、装备等方面的差别,应注意发挥它们各自的优势,加以分类培育,形成具有不同特点和要求的先进制造业,可分别制订促进技术优先型制造业、优质高产型制造业、产量优先型制造业、特色高产型制造业、特色精品型制造业等多种文件,从而通过这些文件形成的多样性政策,促进不同类型的产业都能加强民间创新活动。

4.探索促进创新活动的交替性政策

经济运行规律表明,经济政策具有一定时限性,不能永久不变地持续下去,一项经济政策在施行一段时间后,需由另一项经济政策来取代,形成一种既有机衔接又相互交替的趋势。这是因为,任何一种经济政策的调节功能都有一定局限性,它的效用是与其所适应的经济运行状况密切联系的,所以经济政策总是随着经济运行状况的变化而更新,旧的政策被新的政策所取代。不管什么经济政策,都不能一成不变地长期使用,否则它产生的副作用会加重,到头来将影响调节目标的实现。台州已经注意经济政策的交替性特征,科技发展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都是以五年为限重新制定的,以壮大企业为目标的“131工程”文件、“211”工程及“128”工程、“513”工程,也是大体以五年为限重新制定的。但如果仔细分析起来,可以发现,这些政策特别是壮大企业的政策,相互交替大多是形式上的,实质性内容没有发生变化。如1995年针对企业规模偏小制定的“131工程”,到了2006年的“513”工程仍然是把“上规模”作为调节目标,而此时企业年销售收入超过亿元的已有400多家,越过10亿元的有20多家,甚至出现了超过100亿元的巨型企业。面对这一经济运行的新现象,政策调节的目标任务,不应再是企业“上规模”,而应改变为企业“上档次”,促使企业提升产品质量,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由此看来,台州在探索和运用交替性政策方面,尚属任重道远,需作出更大努力,以便形成能够有效促进创新活动的交替性政策。

发表于台州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咨询建议》2007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