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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资源

发布人:zml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22日 08:13:24  浏览量:

土地资源

在现代区域经济研究中,发展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土地广袤的发展中大国,探索区域发展之路,显得尤其必要。发展是硬道理,实现经济高效快速发展,是当前乃至未来相当长时期内区域经济活动的主线。经济发展,是促使区域繁荣富强的基本途径。影响区域经济发展的资源因素很多,其中主要有土地资源、水资源、生物资源、矿产资源、能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以及人口和社会资源,正确认识它们,是加快区域经济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一、土地资源概述

(一)土地资源内涵

1.土地定义。土地是地球表层一定范围内由土壤、岩石、地貌、气候、水文、植被等多种多样自然要素相互作用所形成的自然综合体。

2.土地资源的特点。土地本质上是自然的产物,也受人类活动的影响。土地资源是兼有自然特性和社会特性的地域单元。利用土地资源要遵从自然规律,又要选择合适的社会形式,才能产生积极效果。

3.土地资源的重要性。土地决定了区域经济的空间范围。对于人类来说,它是最基本、最宝贵的资源。人类利用土地资源的深广程度和合理程度,集中反映了各国的生产力水平,集中反映了各地经济建设的特点和规模。

(二)土地构成要素的性质

1.土地的土壤性质。

完整的土壤由固态、液态和气态三部分物质构成。其中固体物质,表现为岩石风化之后产生的矿物质、有机质和微生物通过光照抑菌灭菌后得到的养料等。液体物质主要指土壤水分。气体物质是存在于土壤孔隙中的空气。土壤中这三者构成了一个有机统一体。它们互相联系,互相制约,为作物提供必需的生存条件,是土壤肥力的物质基础。反映土壤性质的因素,主要包括土壤质地、土壤结构、有效土层厚度、PH值、有机质含量、土壤养分等。

2.土地的地学性质。

其构成内容主要有:⑴地壳的岩层岩体发生变形变位,形成褶皱、节理、断层,以及其他各种面状和线状结构的等地质构造情况。⑵岩石种类,属于火成岩,沉积岩,还是变质岩?⑶地貌类型,包括挠曲下降的低洼盆地和平原、高高抬升的高原和山地,以起伏和缓的丘陵等。⑷高出海平面的垂直距离,即海拔高度。⑸地表单元陡缓的程度。⑹坡向,它用坡面法线在水平面上的投影方向来表示。坡向对于山地生态有着较大作用。山地方位对日照时数和太阳辐射强度有影响。接收太阳辐射最多的是南坡,其次为东南坡和西南坡,再次为东坡与西坡及东北坡和西北坡,最少为北坡。

3.土地的气候性质。

它表现为气温、降水和光照条件。在纬度位置、海陆分布大气环流、地形、洋流等因素的影响下,土地的气候性质大致分为以下几种类型热带雨林气候热带沙漠气候热带疏林草原气候热带季风气候亚热带季风气候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地中海气候温带海洋性气候温带大陆性气候温带季风气候山地气候极地苔原气候极地冰原气候等。

4.土地的水文性质。

水文是指自然界中水的变化、运动等的各种现象。与土地性质相关的水文情况主要有:⑴地表水的水位高低、水量大小、含沙量、汛期长短、结冰期,以及雨水和高山冰雪融水等补给方式。⑵埋藏和运动于地表以下不同深度的土层和岩石空隙中的地下水,以及它的稳定性、纯洁度、能否引起沼泽化、盐渍化、滑坡和地面沉降等不利自然现象。⑶防洪、排水、灌溉和供水等水利设施,主要包括土地上的堤坝、水闸、涵洞、渡槽、沟渠、水井、泵站、管道、河道整治、水土保持、污水处理,以及水产养殖、旅游和环境保护中与水利有关的工程与设施。⑷洪水灾害和内涝灾害状况。

5.土地的生物性质。

主要有覆盖地表的植物群落即植被状况,它分为高山植被、草原植被和海岛植被等类型,又有自然植被人工栽培植被的区别。反映这一性质的内容还有:动植物生长、生殖和发育情况、动植物遗传和变异特征、动植物地方性疾病及传染病、危险性动物、外来有害物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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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伊犁草原上的植被

  6.土地的社会经济性质。

它涉及的范围比较宽,通常需要考虑以下因素:⑴人口状况,包括人口总量、家庭户规模、性别构成、年龄构成、民族构成、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城乡构成、常住人口分布地域、人口流动等。⑵交通状况及区位。仅从道路环境来说,应考虑道路结构、路面质量和宽窄、车行道和人行道是否分离、道路中心是否有分离带、道路平曲线和纵曲线特征,以及路侧是否有建筑物和其他物品等。⑶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⑷经济条件和技术水平等。

(三)针对土地性质的评估

1.土地性质评估的定义。针对某项用途评估土地的适宜程度和限制程度,分析土地的生产潜力和经济效益,指出该用途对周围环境的有利和不利后果,说明为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必须采取的措施。

2.土地性质评估的方法。⑴质量即适宜性和潜力评估,主要反映土地的自然属性;⑵经济价值评估,主要反映依附于土地上的社会经济属性。为了合理利用土地,通常先作质量评估,在此基础上再作经济评估,然后确定最佳的土地利用方式。

3.土地资源的人口承载力。任何一种资源都有一定的承载力。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资源承载力下的定义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资源承载力是指在可以预见的时期内,利用本地能源、自然资源、智力和技术等条件,在保证符合其社会文化准则的物质生活水平条件下,该国或地区能持续供养的人口数量。土地承载力,就是指一国或一地区在一定生产条件下,土地所能持续供养的人口数量。

二、土地的产权分析

(一)土地所有权

1.土地的单纯所有权。

单纯所有权,是指脱离生产过程而直接为所有者带来经济利益的所有权。如土地所有者凭借单纯的土地所有权,不去经营土地就可直接获得地租。单纯所有权在其他领域也存在,马克思曾专门分析过借贷资本领域的单纯所有权。他在分析借贷资本家凭借单纯的资本所有权获得利息时说:“从质的方面看,利息是资本的单纯所有权所提供的剩余价值,是资本自身所提供的剩余价值,虽然资本的所有者一直处在再生产过程之外;因此,是资本在和自己的过程相分离的情况下提供的剩余价值。”[①]与此同理,土地所有者获得的地租,不是土地所有者通过自己经营土地获得的收益,而是依靠单纯的土地所有权参与剩余价值的分割。所以,地租是土地单纯所有权在经济上的体现。

2.土地的完全所有权。

土地的完全所有权,是指土地的单纯所有权,与土地的经济所有权相统一而形成的所有权。它的基本特征是,土地所有者把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能统统集中在自己手里,没有任何一项权利从所有者身上分离出去。例如,自耕农对于自己的那块土地,拥有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是一种完全所有权。恩格斯在分析这种情况时说:“完全的、自由的土地所有权,不仅意味着毫无阻碍和毫无限制的占有土地的可能性,而且意味着把它出让的可能性。”[②]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

1.土地使用权的出让。

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国家按照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实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制度。”土地使用权出让,表现为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则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者在规定时间内,可对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也可利用土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2.土地使用权的转让。

土地使用权转让,就是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的建筑物和附着物必须一同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后,原出让合同规定的受让人的权利、义务,也全部随之转移给新的受让人。企业作为土地使用者,经营土地所得的总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拆迁、安置和实际开发费用等成本后的利润,超过社会平均利润的部分,可以认为是由土地使用权创造出来的超额利润。

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时,土地在最佳用途下的房地产售价,扣除按现行价格计算的房屋建筑造价以及正常利息、利润、税金后的剩余额,也可以看作是由土地使用权因素所产生的超额利润。

张明龙名家工作室供稿



[①]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423.

[②]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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