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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社会主义公有制与国有经济比重

发布人:zml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16日 09:26:10  浏览量:

第三节社会主义公有制与国有经济比重

一、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理解

社会主义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坚持社会主义就必须毫不犹疑地使公有制在改革开放的进程中不断得到巩固和发展。[①]当前,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基础主要体现在: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

如何衡量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呢?有人认为,国有经济应在国内生产总值中占50%,起码也得占40%以上,才能在国民经济中处于支配地位,起主导作用。这种单纯从数量上、从产值所占比重上,分析国有经济能否起主导作用的方法,是片面的、不正确的。“公有资产占优势,要有量的优势,更要注重质的提高。国有经济起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②]

国有经济为了发挥主导作用,必须拥有资产上的一定优势比重。但这个比重并非固定不变,它在不同时期有明显差异,在同一时期的不同部门和不同产品中,也很不一样。

改革在一定时期内会造成国有经济产值比重下降,但只要国有经济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关键领域和高新技术产业中,资产处于支配地位,它就不会丧失主导地位。

改革国有企业制度,增强其生机和活力,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我国企业制度改革的走向是,从外部环境入手,对企业放权让利,扩大它们的自主权。接着,以财产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内部分离为基础,推进企业内部经营机制和管理方式的改革,普遍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最后,按照财产所有权和经营权外部分离的要求,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采取委任代理的经营方式。

二、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与应有的产值比重

(一)从国内生产总值分析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和产值比重

就国内生产总值来说,各种所有制经济的产值比重不是常数,它是不断变动的,无法用一个标准值,作为衡量“主导地位”的尺度。

为了发挥主导作用,国有经济在产值上有一定优势比重是必要的,但是不能不顾具体情况而硬性确定一个比例数字。实际上,国有经济在发挥主导作用的整个历史过程中,它在国内生产总值上占的比重几乎每时每刻都在发生变化,不同时期甚至可以相差几十个百分点。

从我国国有经济的发展过程看,在国内生产总值中,工业产值比重呈现上升势头,农业产值比重呈现下降势头。这样,即使国有经济占有的工业产值比重是固定的,占有的农业产值比重亦是一成不变的,但它在工农业总产值中所占的比重,也会因工业产值比重上升,农业产值比重下降而相应变动。更何况,国有经济所占的工业产值比重和农业产值比重,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在我国,由于国有经济在工业中所占的产值比重高于农业,所以它占有的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在改革开放前一直呈现不断增大的趋势。又由于我国工农业产值是从农业占优势发展为工业占优势的,所以,国有经济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必然有一个从低到高的发展过程。

在此发展过程中,国有经济,并不是当它的产值刚好达到国内生产总值40%50%时,才开始处于主导地位,而是早就发挥着主导作用了。

(二)从部门结构分析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和产值比重

就各部门的分布状况来说,国有企业产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不能准确反映国有经济是否占据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

全国解放的1949年,在整个国民经济的产值数量上占优势的是农业经济,而农业中占绝对优势的是个体经济,国有经济微乎其微,几乎构不成比例。国有企业产值在全国工业总产值中也没有超过半数,仅占34.7%,它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还不到20%

但是,恰恰从那时开始,国有经济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已经成为以后我国恢复国民经济和改造生产资料私有制的主要物质基础。

这里的关键,不在于国有经济所占的产值比重大小,而在于它掌握了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此时,它已经拥有社会基础设施、邮电通讯、铁路运输及大部分交通运输业,同时掌握了主要工业部门,特别是重工业部门的大部分生产,它已支配着全国58%的电力,已拥有全国产量68%的原煤,57%的钢铁,92%的生铁,68%的水泥,53%的棉纱。

(三)从产品结构分析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和产值比重

就部门内的产品结构来说,国有经济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比重的高低,不能表明国有经济是否占有高技术高水平的新兴产品和关键产品。国有经济在各部门的分布是不均匀的,它在不同部门占有的产值比重也高低不一,明显地表现为在重工业中所占的产值比重高于轻工业,在轻工业中所占的产值比重高于农业。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由于具有高技术高水平的新兴产品和关键产品,在这些部门中的分布状况及所占比重是大不相同的。

在我国农业部门中,国有经济所占比重一直很低。农业是国民经济各部门独立化和发展的基础,但它不是国民经济进行技术改造的主导力量。国有经济只需掌握良种选育、大型水利建设等农业生产中技术水平高的关键环节,同时掌握农业机械化、电气化的生产设备,以及化肥、农药等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尽管它在农业部门所占比重不高,也足以推动农业的技术改造,并保证我国农业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

轻工业也与农业一样,主要是生产消费资料的生产部门,它的技术装备也是由重工业供应的,但它高技术高水平的新兴产品和关键产品要比农业多得多,所以国有经济在轻工业中占的产值比重要比农业高。

重工业是为国民经济各部门提供先进技术设备的部门,资金密集、技术密集和知识密集的产品和关键产品特别集中,国有经济所占的产值比重就比较高。

国内生产总值是一个综合性数字,它可以由农、轻、重各业不同的比例组成,而且这种比例是随经济体制改革和国民经济发展经常变化的。这样,国有经济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也可以分解为很不相同的数字组合。

三、所有制改革不会动摇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

(一)正确看待改革过程所有制结构的变化

在我国,国有经济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到1978年,它在轻工业中约占65%,在重工业中约占80%。重工业内部的电力工业、石油工业、黑色冶金工业,国有经济所占产值比重均达90%左右;煤炭工业、化学工业的国有经济产值比重占70%以上。但是,国有经济的这种发展,是在传统体制下片面追求“一大二公”而形成的,它不顾生产力的多层次和非均衡发展状态,以包揽一切为出发点,以限制和排斥其他经济形式为条件,因此,尽管它的产值比重达到很高水平,但这并没有加强反而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它的主导作用。

经济体制改革,要求形成合理的所有制结构和产权模式,把不宜采用国有产权形式的转变为其他产权形式。它还要求调整部门结构,如在一定时期内适当提高轻工业在工业中的比重,相应降低重工业的比重。由于国有经济在重工业中所占的产权比重高于轻工业,部门结构的这种调整,以及部分国有企业破产、出售、转让、兼并或退出竞争性领域,会使国有经济在一段时间内呈现下降势头。但这并不意味着这种下降趋势会长期持续下去。

1978年,在工业总产值中,国有企业占77.6%,集体企业占22.4%,呈现出单一型的公有制经济形式。经过30多年的经济体制改革,我国所有制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

到近年,各类工业企业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分别为:国有企业20.2%,集体企业6.3%,股份合作企业2.4%,股份制企业38.6%,个体、私营企业以及港澳台商和外商企业32.5%;如果国有企业加上股份制企业中的国有股份,那么国有经济大约占30%左右。

另外,股份制企业中还含有一定比例的集体和合作成份,同时国有经济在重要行业、关键领域和高新技术产业中占居很高比重。

可以看出,所有制结构已转变为以公有制为主体,国有经济为主导,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多元经济格局,这是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的客观需要的。

(二)改革有利于加强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

根据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趋势,可以预计,再过一定时期,我国所有制结构和部门结构将会出现一个相对稳定的局面,国有经济与其他所有制经济肯定会形成一个较为适度的资产比例关系,它占有的产值比重也就不再下降。

还可以预计,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向中级、高级阶段推进,我国生产力水平将不断提高,用现代化技术装备起来的大中型企业将越来越多,这样,与社会化大生产相适应的国有经济将会得到更快发展,资产比重相对提高,它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就会再次出现上升趋势。到那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将达到更高水平。

同时,经济体制改革,并没有使国有经济丧失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而是使其卸掉包袱,轻装上阵,集中力量管理好国民经济中的最重要部分。所以,经济体制改革过程出现国有经济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比重下降的现象,不会动摇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相反还在不断加强和巩固这种主导地位。

上述分析还可以看出,只要国有经济掌握了国民经济命脉,在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中处于支配地位,特别是占领了具有高技术高水平的新兴产业,尽管它的产值不到国内生产总值的50%、40%,甚至不到20%,仍然可以发挥主导作用,而且产值比重在一定范围内的升降,并不会引起主导地位的改变。[③]



[①]吴树青:《深化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认识》,《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2期。

[②]江泽民:《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江泽民文选》(第二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19页。

[③]张明龙:《经济学新问题求解》,中国经济出版社2007年版,第124页。